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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榆林市第五医院秋季双选会招聘备案管理人员公告

2026-10-12 23:51:24.0 来源:人事科 访问:1019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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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2026年榆林市第五医院参加陕西省医药卫生类毕业生秋季双选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1名备案管理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 年龄一般为 18 周岁以上,38 周岁及以下(1987 年 10 月至 2008 年 10 月期间出生);

4.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大专专业目录为准。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7 年 8 月 31 日前取得;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5. 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2.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 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7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学历报名的; 

4.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三支一扶”“特岗全科医生” 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2 月 31 日;

6. 失信被执行人;

7. 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双选会招聘在榆林市第五医院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等材料,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应聘人员系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时间及地点 

(1)2026 年 10 月 17 日 9:00-16:00,西安交通大学雁塔校区生活区体育场(陕西省西安市朱雀大街 102 号)。

(2)2026 年 10 月 18 日-2026 年 10 月 20 日 9:00-16:00,西安市汇成天玺酒店(朱雀大街南段 1 号)

2026 年 10 月 12 日至 16 日应聘人员可在西安市汇成天玺酒店(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 1 号)进行咨询及材料预提交

(联系电话 常老师:13429796727)。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三)开考比例

岗位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对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主管部门核准,可降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

1. 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一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以及招聘岗位专业相关知识等内容。满分为 100 分。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在西安市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期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视为自动放弃。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另行公布。 

(4)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 1:3 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对达不到 1:3 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另行公布。

2. 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 100 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3. 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 = 笔试成绩 ×60%+ 面试成绩 ×40%。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面试结束后,我院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 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医院须安排在三级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 2 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征信等情况,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榆林市第五医院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备案管理人员聘用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 1 年。试用期内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工作纪律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考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现场资格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榆林市第五医院  0912-3260436

     

   附件:2026年榆林市第五医院秋季双选会招聘计划岗位表(备案管理人员).xlsx(下载)



榆林市第五医院

2026 年 10 月 12 日